第383章(1 / 1)
瓦登巨大的翅膀在空中展开,率先一步飞向大海,将两名精灵甩开了几个身位。
见那两名精灵识趣地保持了距离,他小声和坐在背上的老友交流:“书呢,新写了吗?”
路德维格从口袋里掏出本魔法书,只不过打开后,里面写的不是任何魔法,而是……
“《魔法纪元编年史》?”瓦登百忙之中瞥了一眼,差点儿把路德维格从背上掀下去,“这是什么东西?冒险之旅不写了吗?”
路德维格淡定地坐着,姿势都没动一下,“寿命有了尽头,更会想做些有意义的事。”
“……”瓦登没好气:“我的寿命尽头已经不远了。”
路德维格:“那你打算留下些什么呢?”
“留什么?”瓦登被问得一愣,“唔,我的巢里有不少魔法石,我打算在金森林附近找个山崖啄个洞,等我死后,你可以拿走我的羽毛和骨头,看在我们相识这么久的份儿上,我允许你用我的羽毛和骨头装点你的魔法杖。”
“我用不着那些。”路德维格随意道。
“哈哈,从前的你用不着,”因为魔力和魔法天赋太好了,路德维格根本不需要魔法杖的辅助,拿着也不过是习惯而已,“以后……”
瓦登又“唔”了一声,“似乎也用不着了。”
金森林里的精灵们,应该不会让他再像从前一样随便出金森林了。
“拿我的骨头做个探路的拐杖吧,省得用断了你那根儿魔法杖。”瓦登向后瞥一眼,好好的魔法杖,尽拿来当探路棍儿和拐杖了。
探路以后大概也用不上了,但寿命将尽时,路德维格大概能用得上拐杖。
瓦登脑补着那个场景,还有点儿幸灾乐祸,说不定将死的路德维格握着拐杖还会想起他呢。
“罗曼德。”
“不要再叫这个名字了,它只会让我的族人们加倍看紧我。”
瓦登幸灾乐祸,“活该!”
精灵里有一个罗曼德已经够头疼了,谁知道还能有他这个后来者居上的,顶着这个名字到处瞎跑。
嘲笑完了,他又忍不住问:“你后悔过吗?”
“不。”路德维格知道他在问什么,丧失永生他并不后悔,为了永生、为了安全,永远缩在金森林不能去探索荒野不能去见识世界的广阔才是叫他难以接受的。
那样的永恒和停滞又有什么区别?
从开始用“罗曼德”这个名字起,他对死亡已经早有准备,何况他还有了许多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路德维格带着一点儿柔情和惆怅,叹息道:“我有一个儿子。”
“什么?!”瓦登再一次差点儿把他翻下背,“精灵不是很难孕育吗?什么时候?你那个异族的伴侣生的?为什么不给我看看?”
金森林都多久没有过新生命了,那群精灵怎么这么淡定呢?
他们不稀罕他稀罕,他还没见过小精灵幼崽呢!
路德维格望天,他也很久没看到了。
想着想着,不禁又想起了儿子年幼的样子。
他撑着下巴陷入怅惘。
那个小家伙比任何魔法族都脆弱。
荒野世界默认成年的孩子要离开父母,他一直是认可的。
可人类的寿命短短不过百年,成年也不过十八岁,对拥有漫长寿命,随便冒险一次就要好几个十八年的他而言,十八年太短了。
何况人类的一年又比荒野的一个季节更短。
路德维格脑海中全是夏阳蹒跚学步,刚刚会叫人的样子,还会抱着他的腿哇哇大哭。
人类生长的速度太快了,一转眼对他全心依赖的孩子,不知怎么就突然开始用质疑、嫌弃的眼神看他。
怎么哄,怎么骗,都不喜欢像小时候那样和他玩了。
唉……
他们给那孩子起名叫夏阳,希望他能像夏天的阳光一样炽烈、开朗、灼热,可那孩子身体一直都不太好,总是文文静静的。
不知道那个过于内向胆怯还青涩别扭的孩子在另一个世界成长成了什么模样。
他应该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了。
路德维格合上了编年史,怅然道:“你知道吗,历史的伟大,就在于它是由无数个短暂的生命书写的。”
“嗯?”
“生命的意义,也在于一次次地相聚和分别。”
“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想我的孩子了。”
然而,大半个月后,当路德维格看到站在海滩与他遥遥相望,长相与他有三分相似,连魔法气息都有一丝相似的夏阳时,看到夏阳握着魔法杖对他怒目而视,咬牙切齿喊他名字时,突然觉得……
这也不比龙群来了差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
路德维格:惆怅,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喜欢我?
夏阳:你要不要想想你从小到大都对我做了什么?
父慈子孝
夏阳没有想过和他爸爸是这样相见的。
一个在天上,坐在巨大鸟背上。
一个在地上,正准备用新学的魔法网鱼。
看到熟悉的身影时,他还以为出现了幻觉。
直到看清了那张熟悉的脸。
十几年分别,记忆中已经模糊的身影、面孔,突然清晰可见。
一切还是那么熟悉,熟悉得像相框蒙了灰尘,一经冲洗,又清晰地纤毫毕现,而画中人,从画里活了过来,惊愕地盯着他,片刻后,挂上他无比熟悉的带着点儿狡猾和戏谑的笑容,朝他眨了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