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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为什么要和你提供信息?”

“我们这样的家庭不喜欢私事传得到处都是,所以这件事由你处理,尽量悄无声息解决掉挺好的。对了,你和小沈挺好的吧。”

“是,还行。”宋归宜想到了什么,立刻手舞足蹈解释道:“我们不是那种好,就是朋友,穿衣服见面的朋友。”

“你看,话传话总是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子。你和小沈的关系是这样。我女儿和混混的事情就最好不要这样。你是个聪明人,我也喜欢聪明人,你应该知道怎么把事情聪明地处理掉。”

临走前,胡自清拦住宋归宜说道:“你刚才吓到小彤了,去和她道个歉再走。”

胡彤被从楼上叫下来,穿着一件粉色的家居服,宋归宜就先前的事,郑重向她道歉。

胡彤摇摇头,说道:“没事的,你下次还是可以来我家玩。”

胡彤走后,宋归宜对胡自清道:“你觉不觉得你对你女儿关心过度了?”

胡自清笑了,眼光带点无奈的味道,语调倒很柔和,“你还没有成家吧,还是父母的孩子,所以你还没弄懂,你的世界与别人的世界不同。你觉得不危险的东西,对有的人来说是很危险的。等你更成熟一点的时候,你就明白了,人是时时刻刻会为了亲人恐惧的。”

离开胡家后,宋归宜想如果当时胡彤说不原谅他,后果会怎么样,多少有些后怕。他问了沈若墨,胡彤是胡自清和第一任夫人生的孩子,那时候胡自清在外面做生意,妻子又车祸过世,他就把女儿送回广西老家,让父母照顾。胡彤五岁的时候发烧,影响到了智力,但还不算残障儿童,一样上的是普通学校。她在学校里总是让人欺负,到了十多岁时,胡自清心疼她就把她接回身边。

吴玲玲的事,宋归宜多少还是有些在意。虽然是个女人的名字,但并不像是李桓的又一个情人,笔记中的吴可能就是指她。既然她和胡彤是同学,那年纪应该相仿,一样在广西读的小学。这个名字太大众了,宋归宜又缺时间,如果李桓还活着的话,他可能准备逃出本市。思虑再三,他还是找了王帆去帮忙。

这次接了电话,王帆倒是心情不坏,“说吧,趁我现在有空,你准备怎么麻烦我啊?”

宋归宜问道:“你们的无名女尸案有结果了?”

王帆呛他,“你小子如果不是凶手,就别对这种事太感兴趣。”

“那看来就是在调查中了,而且没多少线索。”宋归宜了解他的性格,故意激将他。

王帆嚷道:“你懂个屁啊,只要能确定尸体身份,基本就能顺着关系网找凶手了。现在发现尸体补过牙,而且补牙的材料是非法的,一般只有小诊所才会用。我们还特意找了个牙医来看,基本确定补牙的时间是在 2003 到 2005 这段时间,那种时候这类材料最常用。现在已经去调那段时间到工商局执法记录了。还有我们这里鉴证科新来了位女同志,会在骨头上重塑面部的。现在正和女娲一样,捏泥巴造脸呢,等把脸弄出来了,往计算机里一输,就有死者的照片,可以发动群众看看认不认她了。因为附近只有一个化工厂,很有可能死者原先就在里面上班。”

“听起来很有希望的样子。”

“所以我现在有空了,你小子要我干嘛?”

“想让你在警方数据库里找一个人,吴玲玲,女,二十三到二十五岁,广西壮族,在广西实验一小读的小学。”

“还有别的线索吗?”

“没了。”

“说真的,臭小子,就你点信息,我至少能给你找出五百个人了。你真该谢谢你爹妈,给你取了个不算大众的名字,不然一块砖头砸下来,砸死五个人,三个和你同名的,调查起来都不方便。”

“那能帮忙吗?”

“我给你想想办法吧,你等我电话。”

情人变成死人

宋归宜回家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衬衫沾了咖啡渍,他也索性破罐破摔塞洗衣机里洗了。他在门口看到有人买莲蓬,看着很新鲜,就买了几个带去给黎素。他有黎素家钥匙,开了门径直往里走,叫了几声她的名字,只有猫出来迎接他。

宋归宜弯腰,熟练地把猫捞进怀里,自言自语道:“怎么不在家却不锁门?”

他是骑自行车来的,一身的热汗。他在黎素家里是一点都不见外的,见屋子里没有人,索性就把短袖和长裤脱了,想去客房找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他在住院前有放一套换洗的衣服在客房,以便偶尔在黎素家过夜。他撅着屁股,穿着短裤,自上而下一层层开抽屉,却没找到衣服,黎素又打着整理的名义把房间弄得一团乱,宋归宜在心里嫌她捣乱,完全忘了这里是她的家。

衣服没找到,口红却发现两支。宋归宜本想放在黎素卧室里,可在手里掂了掂,又有点些好奇。他的母亲是完全不化妆的一类人,黎素则相反。她带着点兢兢业业的态度装点她的脸。更奇怪的是,虽说她花了很长时间化妆,但宋归宜没发觉她与平日有什么差别,颇有种无招胜有招的气势在。他见她拿出过五六支不同颜色口红,可乍一看却没什么本质上的差别。他手上这两支也差不多,涂在手背上,以他迟钝的目光看去,都是红彤彤的。

宋归宜想着,如果颜色一样,为什么要买两支?或许是涂在嘴上会显得不一样吧。他带着点好奇,就往嘴唇上抹,基于一贯的严谨作风,还不忘用手指在嘴角抹匀。他去大卧室的洗手间照镜子,门一开,正巧撞上黎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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